以谐音进行品牌命名是常用的命名方法。优势明显,以优良传播性制胜,有些还兼具一定的趣味性,让受众会心一笑,进一步加深了品牌认知和记忆。当然以谐音命名的品牌也有一些禁忌,下文命名者为您一一道来。
谐音命名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类常见于国际知名品牌和跨国公司的品牌本土化过程。谐音音译的形式诞生了众多耳熟能详的品牌名称。外文音译命名的品牌如:
SAMSUNG 三星
Airbnb 爱彼迎
Google 谷歌
NIKE 耐克
Adidas 阿迪达斯
Audi 奥迪
Amazon亚马逊
Siemens 西门子
benz 奔驰
Puma 彪马
Pepsi 百事
Mirinda 美年达
Pizza 必胜客
Sprite 雪碧
Subway 赛百味
Coca Cola 可口可乐
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
Uber 优步
Pampers 帮宝适啊
IKEA 宜家
GUCCI 古驰
crest 佳洁士
Head &Shoulders 海飞丝
Tide 汰渍
Safeguard 舒肤佳
Lancome 兰蔻
LinkedIn 领英
Uniqlo 优衣库
……
外文音译谐音的命名需要注意对品牌定位、品牌内涵、商品特征延续和关联。关联度越高越容易理解就越成功,尽量做到“信”“达”“雅”兼具,形成好记好听好读巧妙有韵味的好名字。
谐音品牌命名第二类是汉语中的同音字和近似读音使用。可谓百花齐放,不胜枚举,然而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争议甚至是诉讼,需要格外的注意。
1、谐音产生不好的寓意。
金利来创始人曾宪梓最初起的商标名称叫“金狮”,并兴致勃勃将两条“金狮”领带送给他的一位亲戚。可没有想到他的那位亲戚拒绝了他的礼物,并不高兴地说:“金输、金输、金子全给输啦!”
原来,在粤语中,“狮”与“输”读音相近,香港人爱讨个吉利。对“输”字很忌讳。后来通过英文意译翻译成“Goldlion”再音译为“金利来”,从此名声大噪,金与利俱来。
2、蹭明星效应。
这种情况非常非常多,让很多品牌经营者趋之若鹜,也有好事者把谐音来的注册商标当做无形资产待价而沽。然而处理不好会让受众觉得哗众取宠,投机取巧的负面影响。
“莫闻味”臭豆腐
吉林省通化市一位单姓市民,为臭豆腐申请的商标“莫闻味”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这个就是艺人莫文蔚名字的谐音。
“粥绝伦牌”食品
出道至今的周杰伦始终拥有着极高的人气,“被商标”成为食品的“代言人”,既是对周杰伦社会形象的认可,也是商家的成功“妙招”。据商标拥有人表述:取自于“周杰伦”谐音的商标“粥绝伦”很抢手,仅在注册过程中,就有好几家食品企业找上门来有意购买,现估“粥绝伦”商标的转让价格不少于100万元。
锅富城火锅店
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能歌善舞,随着名气加大,郭富城的苦恼也随之而来,如今,有很多以郭富城谐音命名的“锅富成”火锅店遍地开张。
以谐音为品牌的商品也是五花八门:
赵本山:赵本衫(服装)
张艺谋:张一摩(护肤品)
孟广美:梦光美(护肤品)
谢霆锋:泻停封(泻药)
潘长江:潘尝姜(姜饮料)
范冰冰:贩冰冰(冷冻食品)
章子怡:帐子怡(蚊帐)
章子怡:脏止依(清洁产品)
刘德华:流得滑(修改液)
张艾嘉:蟑爱呷(蟑螂药)
费玉清:肺益清(药品)
……
3、成语谐音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而成语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部分,凝聚着先人的智慧。虽然以成语谐音为商标能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但是这类商标的注册成功率并不高,老板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切勿轻易或者乱用成。
案例1
南京水西门大街上一家餐厅成为了众矢之的——品牌名称“大开沙界”谐音为“大开杀戒”,被公众指责是对死难同胞的不敬之举。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称,该餐厅未规范使用其获准的“大开沙界Max Salad”注册商标,目前该餐厅已按要求将门店内外的“大开沙界”中文字样进行撤换或遮挡。
命名者认为,“大开沙界”的字面寓意,无论商家如何进行“积极演绎”,都无法避免引发人们对血腥和暴力的联想,有悖于公序良俗。
在品牌命名及申请商标注册时,所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需引起重视与考量,不可恣意“大开沙界”。
案例2
小蹄大作“网红烤猪蹄”颇受年轻人喜爱,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已开出280家分店。2016年10月,创始人李功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商评委认为,“小蹄大作”是成语的不规范写法,用作商标易对中小学生正确认知和使用成语产生不良影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其后虽然几经波折,也未能如愿获得这个商标。
成语作为品牌商标在显著性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长期以来,以成语谐音注册商标的例子有很多,如服装公司申请“衣衣不舍”商标,制酒公司申请“天尝地酒”商标,蛋糕店申请“有焙而来”商标等,这些品牌看起来别出心裁,能引发大众的兴趣与联想,易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传播,但是,这些商标注册申请基本都被驳回。
命名者的知识产权专家认为:
1、我国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如果允许谐音成语大量使用,久而久之将会改变人们尤其是中小学生对成语的认知,不利于语言文化的普及和青少年的基础教育,会产生深远的“不良影响”。
3、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会扰乱汉语的使用秩序,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产生“不良影响”。
可见以谐音命名品牌的利弊权衡还需要专业视角和法律的准绳,如果您对此很有兴趣,欢迎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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